姪女被裁定敗訴 資深女演員白荻獲一半業權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7/07/25 17:52
最後更新: 2017/07/25 17:52
資深女演員白荻與女兒早前被姪女興訟追討一半業權,姪女指當年置業為方便而加入姑母名字,白荻一方指物業由兩人合資經營的公司出資購買,姪女則否認合資做生意。法官今頒下判詞裁定姪女敗訴,相信兩人當年是以聯名購入物業,故兩人應各持一半物業。
原告陳硯(59歲),答辯人為其姑母白荻(90歲,原名陳白荻)及表妹陳思紅。原告早前入稟指,於1991年以自己獨資擁有的衣服批發公司、即麗雀時裝公司的資金,購入涉案位於尖沙咀赫德道夏蕙閣的約240呎單位,而當年她為方便而加入姑母為共同擁有人,並希望姑母代為看管物業,惟早年姑母將所擁有的一半業權轉移予其女兒,原告因此興訟。
法官今頒下判詞指出,原告當年沒有足夠資金開展生意,加上兩人關係密切,由答辯人出資合夥成立公司亦屬自然。法官不接納原告說法,若答辯人並不持有物業,為何會將從公司支取的3000元作供樓用,並指3000元於91年並非小數目。